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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游览:2040      时间:2014-06-15      来源:

 

泉政文〔2009〕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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